2007年6月13日上午,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景莹,区府办副主任、区红十字会副会长何丽芬等一行专程到区红十字会调研指导工作。
在听取了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马毓同志作的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展望汇报后,景莹副区长对区红会独立建制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红会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和慰问。
就区红十字会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景莹副区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加强宣传,统一思想。
要进一步丰富和拓宽红十字精神的传播方式及途径,使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和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充分发挥理事和理事单位的作用,使他们能够将红会工作作为一份义务和责任,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来支持参与红十字事业。
二、要科学管理,规范制度。
要建立会长例会制度、重大活动事先通报制度、大额资金使用会签制度等规范制度。加强人道救助资金的审计制度和公示制度。
三、要重点突出,点面结合。
红会工作面广量大,要认真进行梳理。寻找工作缝隙,拾遗补缺。抓住重点环节,点面结合,积极打造红十字品牌,发挥政府助手作用。
要把学校红十字工作和德育教育相结合,建立健全学校红会组织机制。在学生中深入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普及急救知识和逃生技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要立足社区,充分发挥街镇红会组织在人道资金劝募、全面普及急救培训知识及技能、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主力军作用,指导各街镇结合实际,打造符合自身特点的红十字特色品牌。
要整合资源,依托政府各部门,动员更多的企事业单位支持红十字会工作,使人道救助资金劝募工作有所突破。
四、要加强三支队伍的建设。即抓好以红会工作人员为班底的专业队伍建设,抓好以热心公益事业人士组成的骨干队伍建设,抓好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