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轮红日,彩旗飘扬。石泉街道在管弄路口开展石泉路街道红十字会纪念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开展遗体捐献工作,是促进医学科学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是移风易俗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这次活动整合社区力量,开展了老年人保护、女职工保护、未成年人保护、青少年教育、计划生育、医疗保健、除四害知识、眼防咨询,还有石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外来务工者进行免费体检。
在会场中间悬挂着三条横幅《纪念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实施五周年》、《鼓励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进群众身心健康》,会场的周围排放了四十多块黑板报和宣传板面。
黑板报宣传内容有《纪念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实施五周年》、《遗体捐献——生命的最后奉献》、《生命在奉献中延续,高尚在人世间永存》;有老年眼睛保健知识,宣传什么叫老光眼;老年性的白内障,怎样来进行保健和防范,又怎样来进行治疗;党群同心建和谐社会等等。
在服务咨询中主要是介绍了遗体(角膜)捐献相关知识,上海市红十字遗体(角膜)捐献工作情况,2001年3月1日全国第一部有关遗体捐献的地方性法律——《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施行,至今颁布已有五周年了。在咨询服务中,有位家住石泉某村某号老伯伯,现场咨询了遗体捐献原则,如何进行登记、如何办理有关手续、介绍遗体捐献的用途等等。
有位男同志咨询了无偿献血的情况,他问:无偿献血有何优惠政策?”我们介绍:按照《上海市献血条例》规定,本人献血用血,五年内献一还五,五年后献一还一,终生有效。家庭成员用血,五年内献一还一”。我们讲:无偿献血者,优先优惠用血,无偿献血是利人利己的好事。
在现场咨询活动中,发放了宣传资料《上海红十字》报、《点燃生命的希望》、《生命的最后奉献》、《眼保健知识》、《白内障防治常识》手册300多份。
石泉社区的宣传活动是弘扬人与人之间建立一个和谐社会,提倡爱的奉献,营造温馨,充满人文关怀的氛围,更好地将红十字精神和宗旨得到发扬和光大,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居民的称赞。
(石泉路街道红十字会) |